《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企業信用等級評價經費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版)》
為加強中國對外承包工程商會企業信用等級評價的經費管理,根據國家發改委《行業協會價格行為指南》(2017年第6號)等相關規定,結合商會開展企業信用等級評價(簡稱“信用等級評價”)的實際情況,現就信用等級評價的經費管理事項規定如下:
一、 信用評價經費
本著“為行業服務、不以盈利為目的、收支平衡”的原則,為保障信用等級評價持續有效開展,由參評企業繳納信用等級評價費用,有關費用全部用于列支信用等級評價過程中的各類支出,具體經費支出項目如下:
(一)評級機構服務費:向第三方信用評價機構支付的評價服務費用;
(二)專家咨詢評審費:向信用等級評價專家支付的評審費及相關費用;
(三)會議費:與開展信用等級評價相關的各類會議費用;
(四)網絡費:信用等級評價網上申報平臺的搭建、更新和維護等費用;信用等級評價結果的公示、發布、宣傳推廣等費用;
(五)辦公費:商會向有關政府主管部門、金融機構、駐外經商機構、專業信息平臺征詢企業信用信息或對第三方舉報信息進行調查核實產生的差旅費、通訊費、信息費、快遞費;信用等級證書、牌匾制作費;稅費等相關費用;
(六)人工費:信用等級評價工作小組人員成本;會議服務人員勞務費用等。
二、信用評價經費費用標準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考慮信用等級評價工作內容以及社會專業信用評級機構服務費用的實際情況,信用評價經費費用標準如下:
(一) 對外承包工程企業、對外設計咨詢企業
1、首次參評費用標準:10,000元人民幣。
2、復審費用:3,000元人民幣。
3、未連續參加復審且信用評級有效期未滿的企業評審費用:6,000元人民幣。
(二) 對外勞務合作企業
1、首次參評費用標準:5,000元人民幣。
2、復審費用:2,000元人民幣。
對連續參加2次復審的企業,三年有效期滿、重新申請評價時按復審標準交費;對三年有效期內未按規定連續參加復審的企業,有效期滿重新申請評價的,須按首次參評標準交費。
三、信用等級評價經費繳納后,社會信用評級機構已實際開展評審工作的,經費不予退還。
四、信用等級評價經費由承包商會統一收取并向參評企業開具增值稅發票,經費嚴格按照厲行節約、從嚴控制的原則,依據財務制度管理,??顚S?/span>、專項核算。如信用等級評價經費形成結余,將全部用于與行業信用建設有關的其他活動。
五、本辦法經承包商會七屆十次會長會議審議通過后施行,由承包商會常設機構負責解釋。